山东力明教育集团关于中职学生实行手机分时段管控的通知
力明中职全体同学、家长: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条措施》中“规范管理学生带入学校的智能终端产品,严禁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”的要求,切实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保护学生视力健康,有效防范网络沉迷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,结合力明中职实际,决定对学生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实行分时段管控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
本通知所称智能终端产品,包括手机、平板电脑、学习机、游戏机及其他具有联网、通讯、娱乐功能的电子设备。
二、管控时段
1.严格管控时段:每周日晚自习起至周五下午放学前,为严格管控期。期间学生不得在校园任何区域使用上述设备。
2.自主使用时段:每周五下午放学起至周日下午返校前,学生可自主合理使用智能终端。学校倡导学生在此期间科学安排用机时间,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,养成健康用网习惯。
三、特殊需求申请
确有特殊需要,如身体原因、家庭紧急联络、学习辅助等,需在管控时段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的,须书面申请,说明理由、用途,经家长同意、班主任初审、学管部审核批准后,方可在批准的时间、地点和用途内使用。未经批准,不得使用。紧急情况可先向班主任报告,事后补办手续。
四、保管与领取
需带入校园的,走读生每日到校后上交,放学后领回;住校生周日晚至周五统一保管,周五下午放学后领回,周日返校时再次上交。学生上交前应关机或调至静音,不得存放违禁物品。学校指定专人保管,学生按规定领取。
五、家校联系
家长如有紧急事项,可通过班主任电话、班级群联系。班主任应保持通讯畅通,及时处理学生、家长合理诉求。
六、违规处理
违反规定使用、藏匿、拒交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的,学校将代为保管并通知家长,进行批评教育;屡教不改或造成不良影响的,按校纪校规处理;造成网络安全、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,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。
七、执行要求
各班级要通过主题班会、线上家长会等方式做好宣传解释。全体学生应自觉遵守,家长应理解配合,共同营造专心学习、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。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
集团学管部
2026年10月9日